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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01:24:00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明确黄金有关税收政策,业内人士:对黄金饰品消费直接影响不大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黄金有关税收政策。

  根据公告,在2027年底前,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

  业内人士解读,在2027年底前,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时,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可免征增值税。若交易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交易所亦免征增值税;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则按公告规定适用相应增值税政策。

  据了解,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记者还留意到,11月2日,政策生效后首日,市场反应迅速,有读者报料称“淘宝部分商家下架金条产品”。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搜索“投资金条”关键词发现,大部分黄金品牌官方店铺的相关产品依然在售,包括周大福、老庙黄金、六福等。

  新政实施,普通消费者交易黄金饰品这类“实物黄金”会不会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政策是对现有黄金市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能更好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且本次政策调整只是对交易所购买黄金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交易所外的黄金销售政策没有变化。其中,对黄金饰品消费产生的直接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零售价格中通常已包含了13%增值税(由金饰零售商销售时缴纳)和5%消费税(在金饰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因此,消费者购买金饰时实际上是进行“价税合一”支付,新政对黄金饰品消费的直接影响较小,未来金饰价格可能因原料市场变化而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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