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12月1日起实施
来源:期货日报网
本报讯据中国期货业协会10月31日消息,为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期货做市交易业务(下称做市业务)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发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风险管理公司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已备案做市业务的,可以开展做市业务。
《管理规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交易管理、风险管理、内控管理、自律管理、附则,涵盖做市业务前中后台,贯穿做市业务全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明确展业前提和业务范围。期货做市机构在取得交易所认可并签订做市相关协议后,才能开展指定品种的做市业务。二是细化交易环节管理要求。期货做市机构需要重点加强做市账户、品种与策略评估、报价、对冲、系统、应急等环节的管理,严守业务底线,不得利用做市业务扰乱市场或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等。三是建立健全风控内控机制。期货做市机构需要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设立风险限额管控,加强资金与持仓监控,做好风险应急处理安排。四是强化自律管理职责。中国期货业协会从收取业务信息、加强监管协同、开展自律检查等方面,加大对期货做市机构做市业务的自律管理,提高行业做市业务合规化水平。(齐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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