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收益!信泰人寿江西分公司收罚单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罚款26万元;对李云峰、李珊珊、姚剑波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7万元。
今年以来,信泰人寿多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曹娟因对该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称,信泰人寿因“员工欺骗投保人”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15万元;同时,时任信泰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续收岗位服务专员钟皞被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以及时任信泰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骆力波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4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处罚信息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赣州监管分局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刘平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昊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信泰人寿成立于2007年,是浙江首家民营险企。2024年初信泰人寿增资93.73亿元获批,物产中大成信泰人寿第一大股东,持股33%;存款保险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并列第二,均持股17%,信泰人寿由此变为浙江国资控股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