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3 22:24:10 股吧网页版
5000亿结存限额下达地方,专家:增加经济大省建设项目,早使用早见效
来源:时代财经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GDP达10150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看,消费、投资、出口的贡献率分别为56.6%、18.9%和24.5%。

  整体而言,尽管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但经济稳中有进发展态势没有变。不过,投资动力不足仍是突出挑战。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增速在今年首次转负。

  投资作为形成实体经济实物资产的重要手段,对拉动就业和企业运营具有关键作用。距离十四五收官仅剩两个月,要如何有效扩大投资,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好?

  近日,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时代周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加快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落地见效,近期已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5000亿元,用于补充地方综合财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其中,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将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的投资建设。

  “我们将督促指导相关省份用好新增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抓紧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说。

  总规模扩大、资金用途拓宽

  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是指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大于余额的差额。

  简单来说,就是中央给地方政府的“信用卡”。这张卡有一个历史累积的总信用额度,但地方政府在过去几年并未将额度用完,这些被剩下的“未刷金额”,就是“债务结存限额”。

  这部分结余,主要是地方通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运用预算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方式逐步积累形成。适时盘活这部分空间,可以使地方进行新的融资,从而有效充实财政“钱袋子”。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动用5000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一方面是当前我国经济整体恢复基础可以更为优化,尤其是今年以来基建投资增速持续放缓,亟需财政政策适时发力,以稳定增长预期、巩固复苏态势。

  另一方面,此举也是对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持续发力,适时加力”政策部署的落实。

  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并非今年才出现的政策工具,而是中央近年来常态化运用的财政手段之一。例如,2024年第四季度,中央财政动用了4000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主要用于补充地方综合财力,有力支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支出。

  与去年相比,今年动用的5000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除了总规模增加了1000亿元外,资金用途更加拓宽了。

  财政部消息显示,资金用途除延续去年的“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之外,还增加了用于经济大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以精准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结余限额,主要通过新增专项债安排,额度为2000亿元。

  还有9000亿元结转空间

  从政策导向看,当前经济运行中投资增速放缓的压力较为突出,将新增资金重点投向经济大省的建设项目,具有明确的现实考量。

  财信金控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投资增速放缓态势明显,亟需通过精准有效的投资手段,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以带动全国经济企稳回升。

  其次,经济大省通常具备更成熟的项目储备、更高效的执行能力以及更强的区域辐射效应。

  伍超明表示,将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这些省份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有助于实现政策资金“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更快转化为实物投资,为稳增长提供关键支撑,从而充分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的作用。

  在5000亿元地方债结存限额陆续投放之后,市场普遍关注未来地方政府债务是否仍有余地。

  冯琳表示,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79874.3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36995亿元,剩余限额空间为42879亿元。

  考虑到截至9月末,年内还有838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限额待发行,扣除这一部分额度,2026年待发行的2万亿元置换隐债再融资专项债以及已经结转的5000亿元结存限额,未来结转空间还有约9000亿元。为后续财政政策灵活实施提供了一定余地。

  与此同时,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冯琳介绍到,在去年四季度推出的一揽子化债政策支持下,2024年底全国隐性债务余额已降至10.5万亿元,较2023年底减少3.8万亿元。

  隐性债务化解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及未来债务结转空间充足,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为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提供了有力支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