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机构设置有了新变化,新设立债务管理司。
11月3日,财政部网站中“机构设置”一栏挂出了新设立的债务管理司,这意味着财政部正式设立债务管理司。
根据财政部介绍,债务管理司下设六个处,分别是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债务管理司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项:
·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拟订基本管理制度。
·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新设立的财政部债务管理司首任司长为李大伟。而就在10月中旬,李大伟以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身份出席了今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长期关注政府债务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近年中央要求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而此次财政部设立债务管理司,正是落实这一要求。上个世纪财政部就设有国家债务管理司,后面因各种原因撤销了,债务管理职能就分散在预算司、国库司等部机关,而此次设立债务管理司后,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放到一起,并涉及债务制度制定、执行、管理、监测等链条,这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积极意义,这一动作也是财政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行动。
长期关注政府债务的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当前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立长效机制,激发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既需要短期的流动性风险缓释措施,也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当然更需要从机构管理上完善债务管理。此次将过去分散在各部门的债务管理职能统筹起来,设立债务管理司,有利于实现债务的全过程监管,更加精细化监测防范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更快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4年末,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6万亿元,包括国债34.6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5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5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8.7%。我国政府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