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贷款管理不到位等,福建莆田农商行被罚140万元,5人被警告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开出罚单,剑指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处罚信息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同时,陈金海(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吴群峰(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丽娥(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元淼(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陈贤真(时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
据公司官网,莆田农商银行成立于2010年9月,由原莆田市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四家区级联社合并改制而成,是福建省第一家成立的设区市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570亿元,注册资本18.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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