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作为国民经济血脉,金融部门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促进境内外金融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整合,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效率,金融高水平开放将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支持。
“十四五”以来,我国金融高水平开放显著加快。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公告,截至今年7月末,境外主体持有境内人民币股票、债券等资产10万亿元;907家机构获QFII资格;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5年来,多项政策的出台,利好我国金融高水平开放。取消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外资可持有银行保险机构100%的股权,全球排名前50的银行中有43家已在华布局;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显著扩大,引进更多以机构为主的耐心资本,提升了股票市场定价效率;在债券通基础上新增“北向互换通”,截至今年8月末,“互换通”成交名义本金达8.2万亿元人民币。
客观上看,尽管我国金融高水平开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向更高层次迈进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难题。比如,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根据SWIFT今年8月份数据,尽管人民币已跻身全球第六大支付货币,全球支付占比为2.93%,但与美元(46.94%)、欧元(25.61%)的占比相比,差距仍然明显。又如,外资在中国市场参与度显著偏低,今年外资持有A股市值约2.57万亿元,约占A股总市值的2%,境外机构持债规模4.35万亿元左右,占比约为3.6%;对比成熟市场,美国股市债市外资占比均超17%。外资的参与度与我国经济的全球地位不匹配。
接下来,要持续拓宽使用场景,在国际贸易中加大人民币结算推广力度。在巩固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基础上,向动力煤、液化天然气、贵金属等更多品类延伸,依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建立“期货+现货”联动定价机制。鼓励中资银行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东盟、中东等重点区域开展人民币跨境信贷业务,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健全跨境市场基础设施,扎实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扩围工作。打通“人民币盈余—外币负债”直联通道,形成人民币对外币负债的替代,推动人民币从“贸易项”走向“投融资项”。简化银行客户跨境资金调配流程,便利跨国企业运用人民币进行全球资金调度、贸易结算及资产负债管理,增强人民币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为人民币国际化注入新动能。
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和互联互通机制,从准入、运营、退出全链条优化制度供给。制度型开放的本质是促进国内外高标准规则对接,对此应深化准入制度“双向对等”改革,构建“安全可控”的跨境规则衔接机制,落实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跨境支付、投资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纳入豁免评估范围,推动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容互联互通范围,将北交所股票全面纳入沪深港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引入更多耐心资本。
在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过程中,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长牙带刺”,对金融创新规范引导。以强监管为金融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形成“放得开、激得活、管得好”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