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被罚30万,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1月4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且收取财务顾问费未向受益人公开。
李建光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吉林信托罚款30万元;对李建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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