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存在从业人员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将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行为。
重庆证监局表示,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上述行为,反映出内部管理薄弱,对股票异常交易情形缺乏有效监测和处理,对从业人员合规管理不到位。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以来,中银证券及其分支机构已多次因合规问题被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从罚单来看,违规主体多为基层员工,违规情节却触及了证券行业的核心合规要求——基金销售资质管理、从业人员炒股禁令、客户适当性管理及账户实名制等。
5月12日,新疆证监局公告显示,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财务主管朱丽因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被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
5月14日,江西证监局公告称,郭清平因在中银证券赣州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担任经纪人期间,超出公司授权的执业范围,向他人推介非中银证券提供的投资信息及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信息,受到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湖北证监局对中银证券十堰上海路证券营业部薛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薛航存在未登记成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行为。湖北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因未落实人员资质管理要求,员工侯某在无证状态下违规销售基金,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中银证券(601696.SH)近期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8亿元,同比增长2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亿元,同比增长29.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910.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