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8:24:51 股吧网页版
公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下发,已有公司筹备新部门监控业绩偏离度
来源: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杜萌韩理

  继10月31日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和《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两份征求意见稿后,界面新闻记者独家获悉,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和相关的指标解释等文件已经下发到公募管理人。文件显示,意见反馈时间截至11月29日。

  具体来看,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分为一类库和二类库,其中一类库共有69个基准,二类库有72个基准。从基准类型来看,一类库和二类库均分为宽基指数、行业主题类、策略指数三大类。

  按照市场类型再次进行细分,一级库和二级库中,宽基指数分为境内跨市场、境内单市场及特定板块、中国香港三个大类;行业主题类分为行业类、主题类两大类;策略指数则分为成长、价值、红利、ESG等四大类。

  图:公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已经下发给各家公募管理人来源:银河证券

  相比来看,一级库的境内跨市场指数中,包含了中证全指、中证A50、中证A100、沪深300、中证500、中证800、中证1000等核心宽基指数。而二级库中的境内跨市场指数仅有中证中小盘700指数、中证2000指数、国证2000指数三个基准。

  “现在来看,一类库是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协会也鼓励基金公司在开发主动权益产品时,优先选取一类库。如果基金公司打算使用二类库中的指数,那么需要在产品注册时说明选择二类库的原因。”某公募产品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二类库可以看做是一类库的补充,产品部会优先选择一类库中的基准对现有的存量基金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协会还下发了《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关指标解释、基准收益率计算及基准示例等内容的征求意见通知。具体来看,该文件主要解释了基金业绩的表现类指标(信息比率、跟踪误差、超额收益、卡玛比率等)、权益基金(股票配置偏离的限额、基准覆盖率、主动比率等)。

  “这些指标主要是衡量主动权益基金的,比如基准覆盖率、主动比率等指数,旨在考核主动基金投资组合与基准指数的偏离度,反映基金经理通过主动管理(如选股、择时、行业配置)对基准的偏离幅度。未来,主动权益基金的超额收益或将成为基金最重要评价指标。”今日下午,银河证券的基金研究中心召开的沟通会议,详细解释了相关指标。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布的二类基准要素库中,并没有对债券基金、跨境QDII等产品的相关基准。

  对于刚刚下发的要素库和相关指标的说明文件,多家公募正在火速研读学习。同时,也有一些公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公布业绩比较基准对目前大多数主动权益基金都是好事,避免了基金‘开盲盒’,防范基金风格漂移,可以较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某头部公募市场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筹备专门的产品、合规等人员组成一个新的部门,专门对基金的业绩偏离度进行监控和考核,对基金投资行为进行稳定性的评价,防范基金的业绩偏离度太大。

  “如果一只主动权益基金是行业均衡类或者轮动类的,那么应该怎么选基准呢?”有公募基金经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公布的要素内只有宽基指数和特定板块的指数,作为擅长全行业均衡配置的基金经理,他正在苦恼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指数作为主要的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是一门艺术,如果每只基金都要严格按照业绩比较基准来操作,并将误差控制在一定的幅度,那么主动投资就将逐渐ETF化。主动投资也丧失了自己的魅力。”也有公募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每家基金公司可能也要对业绩的偏离有一定的容忍度,如果过分强调和业绩比较基准的相符,那么市场可能会出现集体的踏空。

  北京某公募基金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我们今天上午刚收到文件,暂时还没有具体动作,但是合规、投研和产品部门会根据文件内容开会讨论,先内部摸排。但是在正式稿落地之前不会有具体的动作。”

  上海一位公募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在收到文件后,公司合规部门已经在组织进行了学习,目前仍有部分操作点不是很明确,估计会反馈一些意见。“目前让投研在评估,哪些产品属于需要调整业绩基准的范畴,同时看风格类的产品按新规,业绩比较基准对照哪些指数比较好”,该人士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