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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00:23:41 股吧网页版
002963,被判处罚金700万,前董事长获刑3年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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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豪尔赛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前董事长获刑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11月5日晚间,豪尔赛(证券代码:002963)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公司前董事长暨总经理戴宝林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意味着,这场始于2024年底的司法调查,在历经留置、逮捕、起诉后,终于迎来一审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豪尔赛及前董事长戴宝林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曾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监管处罚。

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近日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无疑将对豪尔赛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告,豪尔赛已缴纳的罚金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3.90%。已缴纳的罚金和被扣押的所退违法所得共计285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

  豪尔赛称,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意见为准。

  豪尔赛强调,根据上述判决,公司判断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豪尔赛同时表示,公司就本次诉讼判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以此为鉴,认真总结反思,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曾因信披违规遭警示

  实际上,豪尔赛11月5日晚间披露的判决结果与2025年8月8日公司披露的《起诉书》内容一脉相承。当时,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豪尔赛及戴宝林提起公诉。

  该案件时间线可追溯至更早。根据《起诉书》,2024年12月12日,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对豪尔赛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宝林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并自2024年12月12日对其实施留置。

  2025年4月22日,武汉市新洲区监察委员会解除对戴宝林的留置。约两个月后,即2025年6月19日,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对戴宝林执行逮捕。

  然而,从戴宝林被留置到被逮捕的这些关键节点,豪尔赛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豪尔赛对上述重大事件的“秘而不宣”,最终引发监管部门的介入。

  2025年8月19日,豪尔赛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依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豪尔赛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被处罚的人员包括:戴宝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聪棋(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侯春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闻国平(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同日,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豪尔赛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实控人近期发生变更

  在司法程序推进的同时,豪尔赛内部也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人事与控股权变更。

  2025年6月,豪尔赛公告称,董事会收到戴宝林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宝林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离任后,戴宝林受聘为豪尔赛名誉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戴宝林的辞职时间点恰好在其被正式逮捕(6月19日)前半个月,这一度被市场解读为正常的新老交替。

  随后,豪尔赛于2025年7月29日公告,戴宝林与戴聪棋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者将持有的3512.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独家委托给后者行使。

  协议签署后,豪尔赛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戴宝林与刘清梅系夫妻关系,戴聪棋系二人之子)。戴宝林则与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一起成为一致行动人。

  也正是基于这一变更,豪尔赛在8月8日的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戴宝林已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任职,已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豪尔赛曾是照明工程行业的标杆企业,承接过上海中心、北京中信大厦等53项地标建筑照明工程。2019年登陆深交所时,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分别达到11.57亿元和2.16亿元的历史高点。然而好景不长,2020年开始,豪尔赛业绩出现下滑和亏损。

  2025年前三季度,豪尔赛实现营收2.65亿元,同比下降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2631.38万元,同比转亏。

  截至11月5日收盘,豪尔赛报16.87元/股,总市值为25.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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