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程茹欣
近日,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荷人寿”)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约62.1亿元,净利润2160.85万元,与二季度相比均有所下滑。
第三季度末,中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亮红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2%,较上季度末(256.94%)下降71.02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5.29%,较上季度末(197.40%)下降92.11个百分点。
中荷人寿表示,公司实际资本较上季度减少16.72亿元,主要原因包括金融市场波动导致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浮亏及经营损益;公司最低资本较上季度增加4.99亿元,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在于资产配置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中荷人寿综合投资收益率出现负数,第三季度为-2.99%。前三季度,其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57%,远低于同行太保健康、中国人寿、华贵人寿、国富人寿、吉祥人寿等。

此外,第三季度,中荷人寿综合退保率为1%,与二季度的0.72%相比有所上升。中荷稳健成长F款两全保险(万能型)、首创安泰惠得利变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中荷互联网超越一号(2.0)重大疾病保险当季综合退保率居前三位,分别为42.24%、8.81%、3.96%。

公开资料显示,中荷人寿成立于2002年,由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合资经营,注册资本为35.7亿元,业务覆盖环渤海经济圈、中原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圈,在大连、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安徽、天津等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
合规方面,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中荷人寿及其分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屡遭处罚。
7月18日,中荷人寿因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中荷人寿计划财务部焦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7月29日,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张金波、副总经理崔丽分别被罚1万元、2万元。
8月25日,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因虚开发票套取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时任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冰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中荷人寿表示,2025年7至8月,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小组针对风险排查、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安徽、上海、江苏、辽宁4家分公司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充分挖掘风险隐患或问题,做到问题责任到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个别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