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8 00:57:41 股吧网页版
累计提供数据服务55亿次 数据要素正成为北京城市竞争新优势
来源:北京商报

  11月7日,在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北京)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彭雪海表示,北京市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汇聚高频高需求数据超8200亿条,累计为各部门、各区共享数据超2.9万亿条,提供数据服务55亿次。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7年,实现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试点任务在京率先完成。到2029年,数据要素实现顺畅流动、高效配置,数据要素成为北京城市竞争新优势,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数据要素综合性立法

  彭雪海表示,《实施意见》的发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着眼巩固北京市数据、科技、人才、市场、生态等多方面优势,抢占数据发展制高点,提升未来城市核心竞争力;着眼破解数据领域发展难题,探索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数据价值全面释放;着眼强化政府引导,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各方共同投身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从工作成效来看,彭雪海介绍,在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方面,北京市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探索制度创新和落地路径。今年以来,全市陆续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等政策制度,还将加快制定出台公共数据登记、政务数据共享以及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制度,推进数据要素综合性立法。率先成立北京市数标委,形成标准创制计划,开展京津冀区域协同数据标准化行动,加快编制数据匿名化处理、数据流通安全评估等一批急需标准。

  构建近50个数据流通场景

  在超前部署数据基础设施方面,北京市夯实算网基础,全市IPv6综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第一,北京市算力互联互通和运行服务平台已接入48家算力服务商,算力汇聚总量超6万P,覆盖京津冀蒙等跨区域资源。系统布局新型数据基础设施,以国家先行先试任务为契机,综合数场、区块链等技术方向建设运行数据流通利用增值协作网络,已构建近50个数据流通场景。鼓励社会主体围绕新材料、消费、药品、空天等领域建设一批可信数据空间,14个在京项目入选国家首批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

  打造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核心枢纽

  在培育繁荣数据市场方面,北京市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汇聚高频高需求数据超8200亿条,累计为各部门、各区共享数据超2.9万亿条,提供数据服务55亿次。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金融专区累计为80多万家市场主体提供数据服务超5亿次,加快建设气象、时空等新一批公共数据专区。围绕工业制造、商贸流通、医疗健康、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加强供需对接与场景推广,助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支持北数所强化规则引领、夯实技术支撑、提升定价能力、构建交易生态,打造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核心枢纽,截至9月,北数所场内交易额实现同比增长109%。围绕医保、交通、市场监管等领域加强央地合作,探索央地共建服务载体。深化京津冀数据合作机制,有序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加快打造智慧城市综合应用示范

  在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方面,北京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牵引,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达9%。深化“数据要素×”行动,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挖掘各行业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典型场景,2025年北京分赛吸引了1173家市场主体参与。加快在首都功能核心区、朝阳区、海淀区、城市副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打造智慧城市综合应用示范。

  支持各区打造一批数据产业集聚区

  此外,彭雪海表示,在发展数据要素生态体系方面,数智北京创新中心正式运行,开展数据创新、概念验证、评测验证、展示推广、创新孵化等五大核心业务,首批发布了政策推演、会展消费等七个联合实验室。北京数据集团揭牌成立,加快打造数据产业生态建设的服务载体。北京城市数智化发展协会成立,集聚资源、技术、服务、应用等各类生态企业,构建数智北京创新生态链。优化数据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各区打造一批协同互补、特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聚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