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官网显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IPO近日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询函重点指向贸易商销售真实性、期后业绩稳定性、募投项目合理性等核心问题,要求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在2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回复。
北交所问询函对新恒泰贸易商销售模式提出多项疑问。据悉,越南客户VANLY于2023年成立当年即成为新恒泰第一大贸易商客户,且主要与新恒泰交易。2023年、2024年,新恒泰通过自提方式向VANLY销售金额分别达1,843.21万元和652.66万元。
北交所注意到多个异常点:VANLY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的期末库存金额分别为415.75万元、121万元,但其备货周期不足一个月,库存水平却高于其他备货周期更长的贸易商。问询函要求新恒泰说明"自提后物流运输方式及轨迹,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以及"各期末库存金额高于其他备货周期较长贸易商的具体原因"。
另一主要贸易商凯强贸易(包括东鑫贸易)2024年以来销售金额出现下滑。北交所要求说明"东鑫贸易在2023年注销的背景及原因",并核查截至目前与凯强贸易的期后交易及回款情况。
更具争议的是虎渔进出口的认定问题。该公司采购新恒泰产品后主要出口至其境外关联企业用于生产,但新恒泰未将其认定为贸易商客户。报告期内,虎渔进出口同类产品主要向发行人采购,但2025年销售金额下降。问询函要求结合"合作背景、虎渔进出口与境外关联企业的具体关系"等,说明未认定为贸易商的原因,并质疑是否存在其他类似"进出口""贸易"名称客户应被认定为贸易商的情形。
新恒泰估算2025年度预测收入为82,500万元至86,300万元,同比变动6.56%-11.47%。监管要求"详细说明2025年全年业绩预计的测算过程、依据及合理性",并需"预计2025年业绩同比增长的内外部客观证据佐证"。
收入确认方面,新恒泰存在"合同签订或者发货时点与签收时点跨年"的情形。部分签收单据未注明签收时点,北交所质疑"如何确保相关收入确认时点的真实准确性",并要求说明"是否涉及收入跨期"。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24,135万元投向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5,200万元投向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5,448万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北交所对费用测算提出多项疑问:项目一与项目三的建筑工程费分别为7,373万元和1,171万元,要求结合"本地同期同类型厂房建设价格、新恒泰同类厂房建设费用"说明规模合理性;研发中心项目设备购置费1,555万元,需说明"具体设备类型、数量、用途及对应研发项目";研发费用2,722万元中,9个研发项目有7个为在研项目,被质疑"是否已经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的用途或规模"。
问询函指出新恒泰"制造费用中物料消耗、租赁费、维修维护费金额较高",要求量化分析"相关成本支出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更引人注目的是研发人员资质问题:部分研发人员专业背景为服装、建筑、经管,且2024年部分研发人员转岗至仓储、行政岗位。监管追问"研发人员认定是否准确",并要求说明"董事、原监事参与研发活动的具体情况",直指"是否存在管理活动和研发活动混同等情形"。
问询函要求新恒泰说明:黄旭升委托实控人代为投资理财的背景及原因,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公司股东林爱忠及其妻子邱玉芬与相关方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及股权代持;温州美格斯服饰已注销情况下仍向其拆借资金的原因;以及与温州庄威服饰、温州美格斯服饰的资金拆借是否涉及"资金体外循环情形"。
新恒泰在回复第一轮问询时曾披露,对包括董事长陈春平及配偶金玮、儿子陈俊桦、儿媳张琳钰、女儿陈楚涵、岳母林秀莲、小姑子金琳共计220个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
关于泰国恒泰子公司,问询函披露:2023年9月,发行人与两名泰籍自然人各持有0.002%股权共同设立泰国恒泰,但次月两名泰籍股东即以0元价格将股权转让给温州劲泰。北交所要求说明"入股、转股交易的真实性,是否涉及股权代持",并核查"是否符合中国境内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的备案、审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