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1 11:02:00 股吧网页版
从陆地到水域 长城汽车氢能船 “出海”
来源:中国经营报


K图 601633_0


K图 02333_0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长城汽车方面获悉,长城汽车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0届缔约方会议(以下简称“COP30”)官方合作伙伴,在巴西帕拉州贝伦市向大会官方交付100辆新能源车辆,用于参会人员的通勤出行。同时,长城汽车在会议期间首次展示的绿色氢动力船引起广泛关注。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长城汽车携手COP30,通过展示氢能等清洁能源技术成果,不仅展示了长城汽车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技术实力,也彰显了中国企业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积极作为。特别是船用移动式氢能发电舱成功出海,标志着长城汽车在氢能领域长达十年的战略投入已进入“厚积薄发”的技术收获期。

  清洁能源技术实现多场景应用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此次在COP30展示的氢动力船,搭载由未势能源(FTXT)提供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实现全程零碳排放,是清洁能源在多元化交通领域应用的重要实践,标志着清洁能源在真实交通场景中实际应用的重大突破。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艘承载着中国氢能先进技术的船舶,正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它不仅是我国氢能船舶装备“出海”巴西的标志性成果,更将向国际社会直观地展现中国在海事绿色技术领域的创新实力与引领地位,成为中国氢能技术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一张重要名片。

  据了解,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长城控股集团旗下专注于氢燃料电池技术市场化运营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这一海外落地成果并非偶然,背后是未势能源在氢能船舶赛道长期的深厚技术积淀。

  此前,未势能源已携手海大清能,完成氢燃料电池海上交通船“蠡湖未来”号从研发、设计到系统集成的全部工作,并推动其成功下水。当前,依托平台化、模块化的产品开发体系,未势能源的相关技术可灵活拓展至游艇、渡船、高速船、船员交通船、引航船、系泊作业船、锚泊作业船等多款船型。这为此次出海装备的可靠性与适配性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充分印证了中国氢能船舶技术已具备广泛的多场景应用能力。

  目前,长城汽车已联合巴西合作伙伴,为进一步拓展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的多元化场景落地,开展联合试验。今年8月,长城商用车与未势能源联合开发的氢能重卡“新长征1号”亮相巴西,在当地开展了氢燃料卡车道路测试与多场景适应性验证,与巴西市场需求实现深度融合,为全球氢能技术的跨区域应用提供标杆性经验。

  长城汽车方面表示,会持续在全球推动搭建氢能产业生态,推动“中国智造”在世界舞台展现更强竞争力。

  持续推进“生态出海”战略

  值得一提的是,COP30于11月10日至21日在巴西亚马逊地区贝伦市举行。作为联合国框架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影响力最广的国际会议之一,将有近200个国家的领导人、科学家、企业家及民间社会代表参会。作为本次会议官方合作伙伴,长城汽车为会议提供了100辆新能源车,包括坦克300、魏牌07、哈弗H6等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以实际行动助力“零碳会议”的举办。

  作为COP30重要合作伙伴,长城汽车将在大会期间举办多场品牌专属活动,并邀请多位全球政要出席,进一步深化与政府及国际机构的合作,强化长城汽车在拉美乃至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生态出海”战略。

  长城汽车以COP30为平台,向世界展示了中国车企在绿色转型中的创新实力与行动决心。作为中国民营汽车制造商的代表,长城汽车始终坚持“生态出海”,持续推进在地化生产与绿色产业链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车辆的全生命周期,以创新科技为引领,探索全产业链的节能减排,实现从产品出口到技术输出、从市场拓展到责任共担的全面升级。

  记者了解到,长城汽车Hi4混动技术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已广泛应用于全球市场,形成“油电协同”的全场景低碳出行解决方案。随着新能源车型渗透率不断上升,以Hi4为代表的混动技术,凭借四驱的高性能和两驱的油耗,展示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长城汽车的油电协同技术理念,已成为满足全球多样化市场需求的高效动力解决方案。

GWM品牌在贝伦市的经销商

  数据显示,今年10月,长城汽车销售新车143078辆,同比增长22.50%,创历史同期最佳销量;新能源车型销售46155辆,同比增长44.06%;海外销售57158辆,同比增长28.68%,新能源及海外销量均再创新高。

  长城汽车方面表示,此次深度参与COP30,不仅是长城汽车新能源技术实力的集中展示,更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全球气候治理的切实行动。面向未来,长城汽车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引擎,坚持“全球视野、本地深耕”的发展路径,与各方伙伴携手共进,共同迈向低碳、智能、可持续的出行新时代。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