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罚单收到手软: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东莞中心支公司被罚13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阳光人寿再收罚单。
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3万元,朱维江(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

今年以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频频遭监管处罚,仅10月份就收到4张罚单,最近一次被罚是10天前。
根据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由于编制虚假资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被罚19.5万元。
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段云霞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时海啸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王来朝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时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钱涛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读创财经注意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系阳光保险集团成员,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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