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贵阳11月11日电(记者肖艳)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新一轮以旧换新政策接续实施,同时对重点领域消费和批发、住宿、餐饮业等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对11月5日至12月31日贵州省汽车购新活动结束前(以新车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在贵州省内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且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为贵州的个人消费者,对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的、每台车补贴3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台车补贴4000元,20万元以上(含)的、每台车补贴5000元,该补贴政策与贵州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不叠加享受。
11月5日起至今年底,贵州省将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政策优化调整为“参加贵州省汽车报废更新活动的消费者新车购买的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优化调整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政策,将“消费者预约获得补贴申请资格后才申请补贴方式”恢复调整为“消费者直接申请补贴方式”,取消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贵州境内或身份证号开头前两位数字为“52”限制,对消费者在新车购买后通过“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完成所有补贴申请资料的填报、上传和提交“须在14个自然日内”的时间限制予以取消,参加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消费者,新车购买的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按照活动原则,如果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将提前结束。
此外,贵州还印发了支持餐饮业发展的13条措施,促进餐饮业降本增效、提升品质,激发市场活力。后续还将印发支持批发业、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对符合条件的批发、住宿、餐饮业企业,给予激励支持;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按照企业现状图谱和营业规模靠前企业、在库困难企业、临库潜力企业清单“一图三清单”做好帮扶培育,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系包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