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大维度破题,将民间资本参与从“可选项”变为“应选项”,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1月1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介绍,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和融资支持,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推动民间投资发展。
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徐玉德认为,当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创新、融资、管理等多重能力瓶颈,尤其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民营企业的投资可持续性不强问题将日益突出,这是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加力破解民营企业能力瓶颈是当前关键所在。”徐玉德说。
此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而破解民营企业能力瓶颈成为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力施策,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发展能力和投资可持续性。
针对科技创新瓶颈,《若干措施》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探索简化优化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
徐玉德介绍,囿于人才、资金、科研基础设施等创新资源不足,我国民营企业大多存在创新意愿强但创新能力弱的困境。特别是由于中试平台和中试服务缺乏,民营企业很难顺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这不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若干措施》的出台从流程上破解‘最后一公里’障碍。”
对于融资难,《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财政和金融协同发力部署,提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引导带动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
在业界看来,此次政策以量化标准强化刚性约束,从准入到运营、从融资到转型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既回应了民间资本“不敢投”“不能投”的顾虑,又引导了资本流向国家战略领域。随着政策落地,民间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半壁江山,将进一步释放活力,为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