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为数据要素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国数据资产证券化实现发行“破冰”。大公国际研报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共发行数据资产ABS产品7笔,合计规模24.9亿元。
在近期举行的第三届公共数据运营大会上,全国首个数据资产证券化生态联盟成立,这标志着数据证券化进入落地阶段。青岛数据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数据官、青岛数据资产登记评价中心主任赵传启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数据资产不仅具有激励价值,数据资产还为融资起到诸多辅助作用,数据资产作为真正的资产,金融机构把它当作金融资产来看待,来做入股和证券化时,其价值也会出现。”
先试先行
今年7月,全国首单获批的数据资产证券化项目ABS“华鑫—鑫欣—数据资产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首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设立。该项目由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和销售机构,首期发行规模1.337亿元,优先级票面利率2%。
此后,数据资产证券化“破冰”加速。大公国际研报统计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共发行数据资产ABS产品7笔,合计规模24.9亿元。从地域分布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数字经济发达地区在数据资产证券化实践中走在前列。
另外,记者统计发现,数据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收益普遍在1.8%至2.5%之间,如“平安—如皋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的发行利率为2.4%,“华鑫—鑫欣—数据资产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利率为2%,国君—无锡联投租赁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的发行利率为1.85%。
当前的数据资产证券化项目主要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两大证券交易所发行。深交所债券中心市场培育区域负责人侯函余介绍,目前已探索路径是以知识产权及数据资产衍生的既有债权作为基础性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包括小额贷款模式、许可证模式等。
在业内看来,数据资产证券化从“获批”迈向“落地”,不仅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数据要素作为新型资产类别的高度认可,更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畅通数据要素“资源—资产—资本”价值转化通道的重大突破。
大公国际结构融资部研究员吴超认为,随着多部支持数据要素创新政策的出台,加速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不过,海量数据和数据资产尚属“轻资产”,缺乏传统的抵押物,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数据资产证券化为其开辟了一条盘活存量资产、获得低成本融资的新渠道。但是,吴超也提出,“非所有数据都是数据资产,数据要成为资产,需要经历资产化的过程。”
赵传启对记者表示,数据资产不仅具有激励价值,数据资产还为融资起到诸多辅助作用,数据资产作为真正的资产,金融机构把它当作金融资产来看待,来做入股和证券化时,它的价值也会出现。
探索行业标准
前述全国首个数据资产证券化生态联盟成立,旨在推动行业规范创新数据资产证券化业务,让“沉睡的数据资源”转化为“可流通的资本”。
业内普遍认为,数据资产证券化实现了数据从资源至资产再到资本的价值提升,形成“数据资源—场景—合规确权—价值评价—入表评估—证券化发行等”全链条协作生态,通过探索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创新实践,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数据动力”。
而随着《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全面实施,数据资产入表已步入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当前工作重心正从“合规入表”向“高效盘活”加速转变。不过,由于其受限于基础资产界定模糊、估值体系不统一、操作流程无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数据资产资本化的落地进程。因此,行业普遍认为,在现有ABS的标准框架下,创新引领数据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的相关标准、规制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吴超认为,从现有产品来看,数据资产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更多作为增信工具出现,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并非直接来自数据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这一现象也是因为数据资产的估值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难以准确反映其潜在的收益与风险的原因相关。
吴超建议,数据资产证券化要拓展可持续收益模式,通过数据授权、订阅服务、模型训练等商业化场景,逐步形成可量化、可持续的现金流基础。同时,推动“数金融合”创新,数据资产与传统实物或金融资产结合,形成“数据+产业”“数据+消费”等复合型结构,提升资产流动性与风险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