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6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5年12月25日结束。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连续参保的人员,可享受2026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者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在待遇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近年来,通过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扩充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广应用“医保码”等措施,上海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2026年上海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对每个参保居民给予普惠性补贴。同时,落实居住证参保要求,进一步扩大居保覆盖范围,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不再区分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均可参加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6年政府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00元/年、财政补助6901元/年;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70元/年、财政补助6731元/年;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458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1040元/年、财政补助3541元/年;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89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2491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62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1221元/年。

2026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人/年)
同时,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城乡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外,其他参保人员可至任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6年度参保登记,18周岁以上本市户籍人员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的申请人,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下、线上多个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此外,本市职保参保人通过家庭共济,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2026年居保参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