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11月1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其中提出,对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范围的采购项目,企业或者项目单位要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同类项目历史交易情况、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考虑招标的成本、效率、效益,科学确定是否招标。对于招标成本高或者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招标。对于不招标的项目,企业或者项目单位可以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企业或者项目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于不招标的项目类别和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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