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白丽斐)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区别于传统的单纯考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发展模式,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要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下”集成。通过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发电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从而降低对电力系统的依赖程度,实现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指导意见》中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并分别提出政策举措。
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贯解读,支持各地积极有序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并从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角度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国家能源局将总结推广典型项目先进经验,持续推动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的优化完善,推动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