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能源局11月12日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能源制造基地,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探索构建集成融合式新能源产业体系。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推动新能源原材料开采加工、关键零部件制造及产品生产流程的绿色化改造。支持新能源为主的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业态以及绿证绿电交易等形式,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推动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更高比例“以绿制(造)绿”。
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转移,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引导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通过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自备电厂改造升级及科学配置储能设施等,系统提升负荷调节能力,协同实现用能成本降低和新能源高效消纳。鼓励其他传统产业开展产品绿色设计与生产工艺柔性化改造,协同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增强绿色竞争力。通过新能源与传统产业的布局优化和协同运行,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统筹算力设施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依托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分类挖掘算力负荷时空可调节潜力,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为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提供绿色电力支撑。在新能源资源富集且制造业基础扎实地区,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产业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