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00:43:00 股吧网页版
巨头欲加码“基建” 人形机器人量产提速
来源:证券日报

  人形机器人量产按下“加速键”。

  近日,有消息称,特斯拉正筹备再度扩建得克萨斯州(以下简称“得州”)超级工厂。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表示,公司将在得州超级工厂新建的专用厂房内,实现年产能1000万台Optimus的目标。目前,Optimus在得州超级工厂的量产时间表仍定于2027年启动。

  一久(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勇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技术成熟度与产业链进展来看,业界普遍预计2025年是人形机器人行业“量产元年”,2026年人形机器人有望迎来在工业领域大规模商业化落地的关键拐点。

  加码人形机器人“基建”

  当前,人形机器人正加速实现从技术原型验证向工程化落地、规模化应用跨越发展。巨头与产业链企业纷纷“摩拳擦掌”竞逐量产窗口期,密集加码制造基地建设、设立专项子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在实际产线中投放机器人开展落地试水。

  近日,“果链”龙头企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将在今年11月18日分别举行智能机器人新总部启用暨永安园区投产仪式、湖南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启用仪式。据了解,蓝思科技智能机器人新总部占地400亩,拥有18.9万平方米厂房,可实现机器人新材料开发、结构件、功能模组与整机组装的一体化大规模生产。

  今年10月份,电子制造巨头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将在其休斯敦工厂部署人形机器人。该工厂为英伟达生产人工智能服务器,目标部署时间为2026年第一季度。

  东方证券认为,在国内外人形机器人龙头公司的共同推动下,行业有望在明年进入量产阶段。站在量产的未来看今天,具备优秀制造和管理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更加受益。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软硬件企业纷纷设立了机器人子公司。

  多家零部件企业进入小批量交付阶段,为人形机器人量产做准备。11月12日,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在机器人“大小脑”控制器领域已有客户订单落地,目前订单尚未达到披露标准;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互动平台称,公司已获得小鹏具身机器人的IMU姿态传感器定点,并已处于小规模样品交付中。

  产业链生态加速补齐

  据高盛最新预测,到203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在基础情景下将达380亿美元,最乐观情景下更可高达2050亿美元。中国凭借政策支持、供应链优势和场景多样性,有望占据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人形机器人产业全链条生态建设正加速补齐,向大规模商业化落地全力冲刺。

  合作方面,国产厂商已从单纯的产品采购向生态协同拓展。近日,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疆”)与蓝思科技达成战略合作。蓝思科技承诺于2025年向越疆采购1000台具身智能机器人。

  越疆品牌经理王显东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本次合作不仅是产品采购,更是双方在技术、全球市场与标准层面的全方位协同。技术层面,蓝思科技已构建人形机器人核心部件到整机组装的垂直整合平台,越疆则会在提升创新中心研发与应用智能化水平方面发挥作用;市场层面,基于越疆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网络,双方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实现在工业、零售、医疗、家庭等领域的全面覆盖。

  标准化方面,近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发布“求索”具身智能测评基准EIBench并开展首次测评(基于在编国标)。该测评是针对具身智能数据难复用、模型泛化性差、安全难保障等产业痛点推出的首个具身智能领域评测基准,奠定了人形机器人量产进程中技术规范统一、质量可控的核心基础。

  资本化方面,人形机器人“独角兽”企业通过资本化募集资金,反哺技术迭代与产能建设,为行业规模化量产打下根基。例如,10月份,乐聚智能(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斩获近15亿元Pre-IPO轮融资,随后启动科创板IPO辅导;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改,并进入上市辅导阶段。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完成股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