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2日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围绕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新能源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转变,旨在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意见》是应对新时期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前瞻指导“十五五”甚至更长一个时期内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引领性文件,将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新生态,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大规模跃升式发展。截至2025年9月,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今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达1.73万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的22.3%。
“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新能源发展也遇到了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在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需求迫切、场景广阔。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刘世宇指出,国内外发展形势都对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技术机制不断完善推动新能源逐步从单一电能替代向电氢热冷等综合能源替代转变,释放更大的绿能替代空间。
面向新能源供给和消费侧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集成融合发展”成为迫切之举。《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指导意见》构建了一个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行动框架,为新时期推动新能源与多能源品种、多产业、多种利用形式的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表示,通过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下”集成三个维度,推动新能源发展从孤立、分散的开发模式,转向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发展范式。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张益国指出,《指导意见》将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作为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之根本,从源侧多能互补开发、开发空间集约利用和系统侧聚合运营等方面,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走深走实。
例如,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加强分散电力资源的聚合协同。
“左右”集成的同时,《指导意见》强调“前后”集成,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赵勇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的融合路径,意在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构建“绿电+”现代产业生态。新能源资源富集区不再是简单地发电外送,而是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同时,引导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协同优化升级,激活传统产业新动能。并且,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新生态。
此外,《指导意见》将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作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支持新能源进一步拓宽利用途径。
“面向绿色氢氨醇领域,一方面强化前端技术支撑,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产业体系建设和后端应用场景挖掘,支持各地结合自身条件建设氢基能源产业,与重点产业耦合发展。面向新能源供热供暖领域,《指导意见》明确了产业园区工业用热、城镇供暖等不同场景下新能源绿能替代模式和技术路径。”刘世宇说。
在赵勇强看来,这不仅是技术的创新,更是业态的创新,有助于加快构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为协同推进“扩绿、增长”开辟了全新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