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发展,建立完善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机制,促进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双碳”目标下,以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已是大势所趋,为何还要给煤炭产业找出路?
煤炭与新能源,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从“天时”看,虽然煤炭和煤电要在“十五五”期间陆续达峰,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加上新能源自身稳定性问题尚未解决,决定了煤炭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兜底保障作用更加突出。既不能为了短期减排而削弱能源供给能力,也不能因依赖传统煤炭而延缓转型步伐,融合发展正是在“稳供给”与“促低碳”之间找到的最佳平衡点。
从“地利”看,煤炭矿区本身就是发展新能源的“天然沃土”。我国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风光资源充裕的地区。长期采矿形成的沉陷区、废弃土地,为光伏电站、风电场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不占用宝贵的耕地资源;矿区已有变电站、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部分可为新能源项目并网提供支撑,降低建设成本;更重要的是,矿区拥有一支熟悉能源生产、具备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队伍,稍加培训就能转化为新能源建设运营力量。盘活这些“沉睡资源”,新能源发展便能事半功倍。
从“人和”看,融合发展更是煤炭行业自身的迫切需求。随着能源市场格局变化,煤炭消费空间正被逐步压缩。传统煤炭企业面临成本上升、利润收窄的压力,寻求新增长点成为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新能源不仅能帮助企业降低自身生产用电成本,更能延伸产业链条,让企业从“卖煤炭”向“卖能源”“卖服务”转型,培育可持续发展动能。
如何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生产融合。光伏风电是新增能源主力,应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具备条件的产煤地区可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创新“光伏+”多元业态发展模式。风力资源充沛的矿区可有序推进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开发。结合煤矿地质特点,还可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太阳能供热供暖,加大矿井乏风余热利用、煤矿瓦斯氧化供热等应用力度,为井筒保温及地面生产生活提供热源;探索矿区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创新应用,有效治理井下高温热害。投资新能源,可为矿区带来新增投资和就业岗位,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消费融合。矿区是用能大户,应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结合矿区自身情况,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以及“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锅炉,降低矿区自用煤消耗。同时,矿区可通过建设智能微电网,有序开展绿电直连,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高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用好新能源,可进一步降低企业自身用电成本以及矿区碳排放强度,为煤炭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开辟新空间。
产业链融合。煤炭企业可加大清洁高效火电、新能源等产业投资开发力度,逐步向综合能源生产服务商转型。可通过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创新型产品,提升煤炭附加值,打造煤基产业链绿色发展新亮点,为矿区注入新活力。
自上世纪80年代起,德国鲁尔区从依赖煤炭、钢铁等传统重工业,逐步转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并进行生态修复与城市更新,成功实现了区域经济结构性重塑与可持续发展。可见,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只要找对了路子,前景将会一片光明。随着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深入推进,预计到“十五五”时期末,我国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将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基本成型,矿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