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22:03:50 股吧网页版
从养“清远鸡”起家到年营收超47亿元 天农集团IPO:卖猪比养鸡赚得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没有一只鸡能活着走出广东。”这句网友的调侃,道出了广东人对鸡肉的偏爱,“清远鸡”则是广东最有名的鸡品种之一。

  此前清远鸡一度从市面上消失,曾任职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的张正芬夫妇看到了商机,来到广东省清远市,接手了几千只原种清远鸡,由此开启创业之路。

  近日,张正芬夫妇创立的广东天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农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按清远鸡出栏量计算,天农集团近几年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清远鸡提供商。但在近几年的营收中,天农集团的支柱业务是生猪产品,营收占比超60%,清远鸡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仅20%左右。

  这家以清远鸡起家的农牧企业,将如何向资本市场讲述其“左手养鸡,右手养猪”的周期穿越故事?

从几千只到超3000万只张正芬夫妇离职创业

  张正芬与丈夫肖文清同岁,本科阶段都毕业于西南大学,此后的从业经历也相似。1992年,肖文清从西南大学辞任,1993年到温氏股份担任饲料事业部副总经理,张正芬紧随其后,也在次年入职温氏股份并担任技术总监。

  据公开报道,2002年,还在温氏股份任职的张正芬到清远考察时发现,因养殖户盲目杂交、追求速成,纯种清远鸡资源已很稀少,仅剩几千只原种鸡。

  2003年,张正芬就来到清远创业,接手了几千只原种鸡。但她接手后发现,这批原种鸡白血病率很高,个体大小差异还很大,真正能做种鸡的不到三分之一。

  为了提升清远鸡的成活率和质量,张正芬成立清远鸡育种中心,聘请专家进行研究。几年过后,清远鸡的存活率大幅提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24年,天农集团占中国清远鸡市场份额约59.3%,出栏量为3270万只。

  招股书显示,清远鸡是黄羽肉鸡的代表性地方品种之一,整体来看,黄羽肉鸡的市场规模从2020年到2024年呈下降趋势,预计今年会开始正增长。2024年,按出栏量计,天农集团在广东省黄羽肉鸡企业中排名第二,但仅有5.2%的市场份额,而排名第一的企业市场份额是40.3%。

生猪业务赚得比鸡多公司上半年净利润跌超七成

  成立后不久,天农集团就开始发展生猪业务。尽管以清远鸡单点突破成功崛起,天农集团在招股书中将自己定义为肉类及肉制品提供商,核心产品已涵盖清远鸡、生猪及相关肉制品。

  从收入结构来看,生猪产品是天农集团最主要的营收来源和利润支柱。2022年至2024年,天农集团生猪产品贡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5.5%、61.6%、67.1%,2025年上半年占比更是高达66.3%,清远鸡及其他土鸡产品收入占比近几年都在28%以下。

  盈利能力上,生猪业务同样更具优势。2022年至2024年,天农集团的清远鸡及其他土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6%、0.7%和16.4%,而同期生猪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1.1%、0.4%和20.6%,整体高于前者且波动相对较小。

  尽管生猪业务表现相对亮眼,但天农集团仍难摆脱农牧业固有的周期波动特性,业绩呈现出显著的起伏。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公司盈利3.41亿元,2023年因市场整体供应增加,生猪、清远鸡平均售价下跌,公司亏损6.69亿元,2024年随着行情回暖,净利润反弹至8.90亿元。

  进入2025年,公司业绩再度承压。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2.21亿元,同比增长3%;净利润1.27亿元,净利率5.7%,相较于2024年同期的4.73亿元,净利润大幅下滑超七成。

  这背后,是生猪价格的持续走低,导致生猪估值下降,天农集团今年上半年录得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亏损7640万元。同时,为了拓展销售渠道,天农集团上半年的销售开支大幅增加36.5%。

  在生猪领域竞争也十分激烈,牧原股份、温氏股份等龙头企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天农集团2024年以营收计仅位列中国西南部生猪养殖企业第八,市场份额为0.9%;按单头生猪毛利计,其以470元/头的单头生猪毛利位居中国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第二。

  面对这些挑战,天农集团也在积极寻求转型。本次港股IPO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加工肉制品生产、线下餐饮服务、技术研发等领域,如计划建设天农数智化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以清远鸡、生猪产业与当地旅游和体验式消费相结合的农文旅产业园,以清远鸡鲜切火锅为代表的特色餐饮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