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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06:05:10 股吧网页版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权威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
来源: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需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将“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未来五年,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力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

  以“质量三强一基”为抓手,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落地见效

  记者:《建议》部署了12个方面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先后提及了16个“强国”建设目标,其中就包括“质量强国”。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推动在“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罗文:质量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建议》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这是在“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重点以“质量三强一基”为抓手,推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质量,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质量强企。我们将加大对领军标杆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创新投入,构建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强化质量控制等,提高产品质量先进性和可靠性;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体系认证,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等制度,推进质量管理全流程数智化,带动企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质量强链。我们将持续实施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聚焦产业链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堵点难点,开展先进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和应用验证,增强产业链韧性和核心竞争力;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的良好产业生态。

  三是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我们将推动县级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是发挥质量在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我们将大力实施计量强基工程,建立一批高准确性、高稳定性的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深化国家标准化发展和改革,以高水平标准助力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能力,为优质产品供给提供坚实技术基础;加快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和市场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推动计量溯源、检测认证等先进质量要素向培育新质生产力聚集。

  大力促进公平竞争,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

  记者: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如何理解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

  罗文: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坚定决心。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针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质量不高和企业注销难、清算难、迁移难等问题,我们将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经营主体强制退出和另册管理制度,推动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进一步统一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同步完善社会信用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

  二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针对部分地方政府以行政权力干预扭曲市场机制的问题,我们将加快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在各类政策文件出台之前加大审查力度,从源头防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健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治理规则,推动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积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立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

  三是维护良性竞争市场秩序。针对部分领域出现的非理性竞争问题,我们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纠治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挤压其他经营主体发展空间等行为,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更好引导和规范投资并购行为;加强对企业过度低价竞争的合规引导和监管规范,深入治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低价倾销、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良好格局。

  提质减负、加大帮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记者: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细胞,亿万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十五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罗文:经营主体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微观基础,其活力高低、结构优劣、成长快慢,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议》对“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作出重要部署,必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直面广大经营主体的综合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我们将常态化开展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全面反映和客观评价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引导和激励各类经营主体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配套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

  二是有效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我们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强化乱收费行为惩戒曝光,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强化执法监督和优化监管方式并重,深化双随机监管与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监管模式有效结合,推广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健全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推动解决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制度性障碍。

  三是持续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我们将精准滴灌企业需求,不断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政策措施靠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做大做优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体系;加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不断提高市场准入准营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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