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交所发布监管决定,对百川能源(600681)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百川能源时任董事长王东海从2019年9月起可以控制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和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但未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和关联关系说明,致使百川能源在2019年10月以2.20亿元(占公司2018年44.82亿元净资产的4.91%)收购涿鹿大地、绥中管道的交易中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且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
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王东海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及董高人员需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百川能源及王东海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清洁能源企业,主要经营区域覆盖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重要区域。
近年来百川能源业绩承压,2018年公司净利润达到最高点10.06亿元后出现连续两年下滑,2021年由上年的5.08亿元微增至5.37亿元,然而增势未能保持,次年起再次出现连续下滑,2024年公司净利润已跌至3.19亿元。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百川能源实现营收36.88亿元,同比增长5.80%;净利润为1.89亿元,同比增长9.82%;扣非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下滑11.23%。
二级市场上,此前百川能源股价连续涨停,10月17日、10月20日和10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截至11月14日收盘,百川能源股价报5.43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