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文婧)11月14日晚,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违规事实与公司于10月2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一致。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锦盛新材在“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中,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形。调查显示,该项目虽然以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建设”)作为合同主体,但实际由锦盛新材实控人阮荣涛的侄子阮钟炎承包,2022年发生额达1.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6%。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监管部门据此对锦盛新材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公司被处150万元;相关责任人罚款区间为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公告显示,本次处罚不触及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锦盛新材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事实上,锦盛新材曾于今年4月主动启动追认程序,将相关交易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补充认定为关联交易,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披露,该项目定价在实施前后均经过专业机构审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锦盛新材分别委托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查与竣工结算审核,最终工程决算金额约1.53亿元,与合同金额基本一致。第三方结论显示,该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本次处罚的落地,锦盛新材也同步完成了内部治理流程的补正。结合项目定价经第三方审查确认公允的情况看,此事的规范性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随着历史事项影响逐步出清,公司的经营节奏和项目推进将回到正常轨道。
锦盛新材方面表示,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与治理规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后续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