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智能家电国家标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1月17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219.1—2025)、《智能家用电器应用场景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6505.1—2025)等国家标准,并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项国家标准从“智能能力”和“场景效果”两个关键维度,清晰界定了智能家电,既给企业研发生产确立了规范,也能够让消费者明白选购、安心使用。
《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要求智能家电需具备数据管理、人机交互、智能控制、智能运维等关键能力,并建立L1至L5五级智能等级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分划分等级,消费者一眼就能判断产品智能程度。同时,要求企业明确标注智能功能的具体效用、网络接入方法、信息安全风险提示等信息,让消费者用得更加便利。
《智能家用电器应用场景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健康管理、能源资源管理等九类智能家电典型应用场景的实现方式和技术要求,为产品研发和生态互联提供了清晰框架。以环境管理场景为例,要求温度波动不超过±2°C、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低于标称值的90%,并规定了卧室与客厅区域的噪声上限,以及光线调节正确率不低于80%等,确保智能互联效果可测量、可评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