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30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成为带动林区山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国有林场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阵地,在实现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明确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国有林场在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中更好发挥主力军、国家队作用。
围绕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意见》细化了四方面政策举措。其中,围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提出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以提升森林质量为导向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支持适宜国有林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围绕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意见》提出,支持国有林场受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项目建设主体、后期管护主体,鼓励开展林草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关生态产业和业态,通过场村合作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围绕培育和发展林草产业新质生产力,《意见》提出,推动国有林场加强现代化野外作业装备配备,推广精深加工设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低空经济等领域新场景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林场参与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围绕完善林场管理体制,《意见》提出,综合考虑国有林场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管理要求和发展基础等因素,通过编制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逐个林场确定主要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分类探索激发林场发展活力的激励机制。按规定保障公益一类国有林场财政经费,支持公益二类国有林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展相关产业、开展相关有偿服务,推动公益性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国有林场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