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9:45:21 股吧网页版
闵行“汽车设计及零部件智造产业集群”正式揭牌,上下游代表共商“整零协同”
来源:上观新闻

  11月18日下午,2025年闵行区汽车产业技术交流暨整零对接活动在上海·力波举行。活动现场,“上海市闵行区汽车设计及零部件智造产业集群”正式揭牌,标志着区域汽车产业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迈入新阶段。

  据了解,目前,闵行全区已集聚226家汽车产业相关规上企业,2024年该领域总产值达637.94亿元,形成了覆盖研发设计、核心零部件制造、整车配套的完整产业生态。

  作为2025年上海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中的新晋成员,“上海市闵行区汽车设计及零部件智造产业集群”已成为闵行产业“智造”名片的核心载体。目前,该集群已集聚重点企业86家,涵盖伟巴斯特、采埃孚、佛吉亚等全球百强企业及卡博特、福伊特等细分领域龙头。在创新能级方面,集群企业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3项,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产业标准51项,技术话语权持续提升。

  据悉,作为该产业集群的主阵地,梅陇镇区位优势得天独厚,“7线21站”轨道交通网络与双机场通勤圈构建起立体畅达的交通体系。近年来,依托上海·力波(园区)、漕河泾梅陇科技绿洲两大高能级载体,以及“营商环境十大品牌矩阵”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梅陇镇为企业提供政策扶持、人才引育、资源对接等全方位支持,为企业扎根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本次活动以“搭建整零对接桥梁、激活技术转化动能”为核心目标,汇聚了众多主机厂和核心供应商代表。在核心企业交流环节,上汽集团、伟巴斯特、上海继峰座椅、上海谭慕半导体、迪克斯等行业龙头代表分享前沿实践,精准对接合作需求。

  作为主机厂代表,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生产采购总监吴楚臻详细阐述了上汽的采购需求与合作方向。作为上海汽车产业的“龙头”,上汽集团依托星云、珠峰、星河三大整车技术底座及四大关键系统底座,构建了覆盖纯电、混动、燃料电池的全技术路线布局,其合作导向为供应商提供了清晰的对接指引。

  作为产业集群的轮值链主单位,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张丽华带来车顶系统和电动化领域创新成果分享。这家深耕梅陇20余年的全球百强供应商,自企业成立至今,中国区销售额已实现500倍增长;其可开启全景天窗、高压电加热器等产品覆盖国内主流车企。通过参与集群协同机制,伟巴斯特正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构建创新共同体,为区域产业升级注入动力。

  上海继峰座椅有限公司研发创新负责人刘菲介绍,今年初,继峰集团在闵行正式启动继峰格拉默乘用车业务全球总部及示范工厂项目,项目占地3.2万平方米,为企业全球化发展再添重要支撑。目前,继峰座椅在国内的多个基地已实现投产,海外基地正在建设之中,积极布局全球化产能网络。

  作为莘庄工业区的重点企业,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张桂介绍,2019年,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当年便荣获第一届“我用中国芯”电源类最佳芯片奖;2025年,谭慕电源产品销量突破5亿片,同年成立雅创芯和微电子公司。目前,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等高端场景,已获得140余项发明专利。

  迪克斯汽车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剑锋展示了企业扎根梅陇30年的发展积淀。迪克斯的起发电机以及加热器产品在国内商用车领域占据20%的市场份额,公司拥有4项授权发明专利及百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其产品曾应用于北京冬奥会点火装置等重要场合,凭借过硬的防护等级等品质,远销欧美、日韩及东南亚市场。

  此外,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北汽福田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稊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也分别分享了实践经验与行业见解,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供了多元视角。

  在创新技术展示与自由交流环节,参会企业代表围绕技术研发、采购配套、合作创新等议题深入洽谈,现场互动热烈,不少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闵行区领导表示,接下来,闵行区将依托汽车设计及零部件智造产业集群,持续深化“轮值链主”制度,强化整零协同与技术攻关。借助8个市级及以上特色产业集群领跑全市的先发优势,闵行将进一步打造汽车产业创新高地,在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浪潮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上海汽车产业持续领跑贡献力量。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今年1-8月,上海市汽车制造业产值达4521.96亿元,同比增长10.6%,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持续提升,整零协同已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