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11月18日晚发布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根据公告,2016年公司收购倍泰健康相关的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许冠群因在并购过程中协助财务造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审获刑五年并被追缴4000万元
公告显示,2021年7月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许冠群犯合同诈骗罪。广州市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11月18日,宜通世纪收到广州市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根据《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许冠群在倍泰健康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签订、履行资产并购协议过程中,积极提供资金给倍泰公司填补非经营性占用的缺口,并帮助方炎林财务造假,致宜通世纪支付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被并购标的,造成宜通世纪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广州市中院表示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冠群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许冠群在审理期间脱逃,且归案后拒不认罪,应酌情予以考虑。
根据被告人许冠群在该案中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广州市中院判决如下:被告人许冠群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许冠群的违法所得4000万元,发还被害单位宜通世纪;追缴不足,责令被告人许冠群退赔。
宜通世纪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获悉被告已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后续执行等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准。
牵涉并购纠纷案件
据公告,上述案件牵涉的是此前宜通世纪在收购倍泰健康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的案件。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倍泰健康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0亿元。在收购完成后,宜通世纪发现,方炎林在并购中存在涉嫌犯罪行为,遂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立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宜通世纪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公司在并购倍泰健康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判令各交易对方返还其因该购买协议所获得的财产给公司,并且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2023年7月7日,广州市中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宜通世纪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所有被告的反诉请求。2024年11月,宜通世纪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11月3日,宜通世纪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广州市中院关于驳回宜通世纪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结果,并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