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免费动账短信提醒正在消失。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宁波银行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借记卡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其中动账短信服务价格调整为2元/月/账户,0.01元起发送。
与此同时,多家银行公告,上调动账短信提醒起点金额,普遍升到100元至500元区间不等,部分银行甚至将提醒门槛提至千元。也就是说,交易金额在未达到提醒起点金额时,银行将不再发送短信通知。
一项看似细微的调整,却引发了不少个人客户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在短信服务调整的同时,多家银行亦引导客户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移动端,免费获取动账提醒。
多家银行调整动账短信服务
近期,多家银行密集公告,对动账短信提醒服务进行调整,包括调整动账短信服务价格、上调短信提醒起点金额等。
例如,宁波银行近期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借记卡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其中动账短信服务价格调整为2元/月/账户,0.01元起发送,费用收取方式为每月初扣收上月费用,首次扣费时间定为11月初。
不过,并非所有客户均需付费。宁波银行在公告中明确,三类客户可享受免费服务:一是60岁以上客户免费;二是月日均资产30万(含)以上客户免费;三是社保卡免费。
除服务价格调整之外,另有不少银行上调了短信动账提醒的起点金额。例如,甘肃银行称,为顺应使用习惯,减少重复、高频短信带来的不便,自2025年11月1日起,对部分个人客户(原全量免费发送客户)200元以下的动账交易将不再通过短信通知。
湖南农信辖内多家农商行也在近期公告了短信动账通知服务调整方案:自2025年10月23日起,将个人客户免费短信动账通知的起点金额由200元(含)调整为500元(含)。对于原来已开通全量动账短信提醒的个人客户,将继续提供全量动账短信通知服务。
除中小银行之外,不乏有国有大行进行相关服务的调整。例如,针对终身免费短信通知服务的存量个人客户,中国银行于4月17日起调整其账户变动触发短信通知的默认金额,起点金额上调为100元。
保留其他动账通知渠道
动账短信提醒的门槛和收费标准有所提高,看似只是一项细微的变化,却引发了不少个人客户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不满。
例如,有客户反映,他在查询了账单后才得知短信服务竟然是每月扣费的。也有客户担忧,小额交易在日常生活当中较为频繁,资金安全从何保障?
对此,银行提供了其他替代方案——客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移动端渠道及时获得免费动账提醒。
比如,甘肃银行在上述公告中明确,客户可通过该行微信银行或手机银行继续免费获取动账提醒,并详细写明了如何设置提醒的操作步骤。
上述湖南农信系统内的多家银行也表示,如客户需继续获取全量免费账户交易提醒,可开通微信银行账户交易通知方式。
辽宁振兴银行于今年9月发布关于调整短信动账提醒起点金额的公告称,该行拟于2025年9月26日起调整短信动账提醒起点金额为2000元。该行同时表示,客户可以关注“辽宁振兴银行”微信公众号,开通微信动账通知,无起点金额限制。
成本管理与用户行为变迁的双重考量
动账提醒服务便于客户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在手机银行和智能移动设备普及之前,银行的动账提醒服务主要依赖于短信。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调整动账提醒服务是其适应市场变化、匹配用户行为、提升运营效率的必然选择。
华东地区某城商行零售业务部人士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动账短信提醒服务起源之初,在便于客户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的同时,还是反欺诈、反盗刷的一个重要工具。但短信这一渠道也具备可替代性,随着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推送渠道更加多元,相关服务也顺应趋势进行了调整。
从银行的角度而言,相关服务的调整也有成本管理的考量。曾经,银行大多提供免费的动账短信提醒服务,但随着行业降本增效与数字化转型的深入,这项免费服务也逐渐淡出。例如,新疆汇和银行在今年5月公告,个人结算账户“动账短信”服务自2025年5月10日起开始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月/账户。
早在去年年末,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业务调整需要,自2025年1月1日起,该行将不再延续个人借记卡人民币账户短信即时通服务项下的部分优惠措施。该行称,客户仍可通过其他优惠措施继续享受相应优惠。除前述优惠外,个人借记卡人民币账户短信即时通服务恢复执行价目表公告的2元/月/卡/手机号的收费标准。
除此之外,通过提高短信提醒的金额门槛,银行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短信发送成本,同时引导客户使用自有渠道接收动账提醒,增强客户黏性。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小额高频交易早已成为主流交易,相关短信的通知占比过高,或导致银行在低价值服务上投入大量成本。”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自有渠道的成熟,用户获取账户变动信息的替代方式已非常丰富,银行顺势提高免费门槛,实质是推动服务重心从传统短信向数字化渠道迁移。同时,银行引导用户从被动接收短信转向主动登录App或关注官方平台,从而提升自有渠道的活跃度与用户黏性。
从个人客户视角而言,银行调整动账短信提醒服务时,应秉持“充分知情、便捷知晓、自主选择” 原则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客户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王蓬博表示,对于存量客户,银行应通过短信通知、公告等多种渠道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告知内容需避免产生歧义,以确保客户明确相关服务调整的情况。同时,也要赋予客户自主选择、便捷更改的权利,便于客户选择是否开通或取消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