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持续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房源的征集通告,面向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企业的存量商品房房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集中接受项目报名。
同时,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8日已报名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如项目报价、工程状态变化的可补充提交申报材料。本次集中报名征集结束后,接受持续常态化报名征集。
收购主体为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广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安居住房置业有限公司等各级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实施收购。
征集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企业的存量商品房房源,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征集条件包括:一是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二是已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或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三是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在90平方米以下。四是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的房源,应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五是优先选取整栋或独立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2024年以来,多项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相继落地,各地也纷纷发布征集公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1日发布的《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提出“推进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保障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4个城市已完成4个项目共1377套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收购工作,收购金额14.43亿元,相关项目预计供应保障性住房共约2100套。会议强调,在当前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背景下,各地要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严格审核项目准入条件,充分利用专项债券等金融工具推进收购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轮候及资格联审机制,实现“以需定购”及尽快配租配售。
7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利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指引,明确收购基本要求、收购项目标准、申报项目范围、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等内容,全面规范利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业务流程,提速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