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9:38:11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朱雨蒙

  人民财讯11月19日电,为了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业务,明确相关业务安排,深交所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条,围绕基金管理人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准备工作、标的指数质量的具体指标、指数基金业务办理程序等作出针对性规范。此次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当做好指数基金产品相关准备工作,符合深交所基金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二是取消出具无异议函的程序,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发售前提交标的指数相关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深交所予以办理基金发售业务。三是新增指数基金上市业务安排,明确业务办理程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