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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6:55:50 股吧网页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李在山

  人民财讯11月21日电,财政部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有序增补。符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名单增补工作。在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二)质量第一、择优选拔。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H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要求,具有较好的执业质量、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严把质量标准,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三)强化监管、信息共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强化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确保持续符合相关要求,并与香港方面加强信息共享。

  二、申报要求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实际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少于10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

  (四)治理结构、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五)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

  (一)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二)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

  (三)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

  (四)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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