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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23:53:50 股吧网页版
理财“高收益幻觉”再引关注,谁在透支投资者信任?
来源:南方都市报

  “买之前看近一个月年化收益有四五个点,持有近1年收益就2%左右。”投资者王女士道出了不少理财参与者的困惑。近日,一种利用信托专户估值规则打造理财产品短期高收益的操作,再次引发了市场对理财公司通过“打榜”制造高收益幻觉的关注。

  事实上,理财产品“打榜”行为已多次引发舆论诟病,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有分析指出,随着净息差走低,银行从“卷表内规模”到“卷财富中收”导致银行理财规模诉求仍然较强,“规模情结”下理财公司不正当竞争做法迭出。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资管新规的导向,也会导致新老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面对“高收益”,投资者需理性决策。

  新“打榜”方式引关注

  近日,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打榜”方式引发市场关注。所谓“打榜”,即部分理财机构为吸引投资者、扩大产品规模,通过短期操纵业绩或不当展示收益的方式,使新发理财产品在短期内呈现出较高收益率,从而在银行渠道或市场排名中占据优势的行为。

  有报道指出,部分理财公司正尝试利用信托专户的T-1估值规则,实现新老产品之间的价值转移从而进行“打榜”。

  有机构分析,上述“估值套利”可能是理财公司将多只产品资金汇集于同一信托专户,形成实质上的“资金池”。投资经理在交易日(T日)收盘、已知市场涨跌的情况下,利用信托可按前一日(T-1)净值申赎的规则进行双向套利:当市场上涨时,安排打榜新产品以较低的T-1净值申购,全额捕获T日上涨收益;当市场下跌时,安排其以较高的T-1净值赎回,将当日亏损转嫁于资金池内。

  通过上述操作,本属于众多老产品持有人的收益,被定向转移至少数打榜新品,实现新老产品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理财收益展示花样多

  事实上,理财产品“打榜”由来已久,这不仅可能损害原产品持有人的利益,也容易给新投资者带来“收益落差感”。此外,部分银行渠道不同花样的收益展示法,也容易让投资者陷入“高收益幻觉”。

  “买入就跌”“看着收益高,到手不及预期。”不少投资者在社交平台吐槽,“3个月表现好,就给你列3个月的,1个月好就列1个月的,主打一个能显示的最高数据。实际上你想想风险回报成不成比例就知道了。”

  记者浏览多家银行App发现,收益展示依旧是吸引投资者关注的重要形式。例如,某银行APP在理财首页设置了“金榜”专区,其中选取了旗下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不同持有周期的理财产品进行展示,包括每日开放型和周、月、半年等不同持有周期的产品。

  上述各产品突出的收益信息各有侧重,日开型产品显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5.25%);14天、30天持有型产品显示近一个月年化收益分别为6.54%、5.67%,其余更长期限持有型产品展示了各自年化业绩比较基准。

  记者注意到,上述日开型和14天、30天持有的产品成立时间均在3个月以内,属于R2较低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拉长时间看,这些成立以来、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超5%且风险较低的“榜样”,收益基本难以达到展示的年化效果。

  据普益标准数据,截至11月16日,全市场存续开放式固收类理财产品(不含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3.15%,近6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42%,而近1年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32%。

  银行理财规模诉求仍强,投资者需理性看待“高收益”

  近年来,无论是理财产品收益展示规范还是“打榜”等不正当行为,均已引起了监管关注。

  2023年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明确理财产品展示过往业绩的要求,还有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025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强调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记者注意到,上述银行APP在“金榜”专区展示的理财产品,均满足不同期限收益展示要求,但不同产品首页突出的期限收益会出现不同,其余期限收益藏在层层菜单之后,需要投资者有一定鉴别能力。

  对于屡屡受市场非议的“打榜”行为,国信证券银行研究团队指出,在净息差下行背景下,银行重视中间业务收入,从“卷表内规模”到“卷财富中收”导致银行理财规模诉求仍然较强;“规模情结”下理财公司不正当竞争做法迭出,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持续研发出新的“套利手法”,包括前期已被叫停的平滑信托、理财壳产品“打榜”、收盘价估值、自建估值模型等绕开“资管新规”的操作模式,这些方法不仅违背了资管新规的导向,也会导致新老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

  随着估值整改逐步推进,理财稳净值的调节手段愈发受限,净值波动预计放大。在这一背景下,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需保持理性。

  有银行人士提醒,理财产品短期业绩有很多偶然因素,而长期业绩往往经历了不同市场环境的考验,所以投资者还需拉长产品投资期限考察理财产品的“长跑能力”;投资者可以结合业绩比较基准对比,能够初步判断产品的过往运作情况是否达到预先设定的“小目标”。

  此外,关注产品收益波动率和最大回撤等风险指标,能帮助投资者在选取更适合自己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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