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在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推荐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健全完善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于不再符合通知基本要求的,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撤回推荐。
为确保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本着质量第一、择优选拔的原则,通知要求,申请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等基本要求。
由于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硬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因此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入手确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通知明确,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将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准。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在提供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证明、具有实际控制权证明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可将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取得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5号)中第四条“证券服务业务”定义的收入。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参照这一原则确定。
上述负责人介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监管要求,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审核推荐要求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是持续条件审核。推荐不搞“终身制”,并非永久有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健全完善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于不再符合通知基本要求的,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撤回推荐。
二是强化后续管理。财政部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执业质量检查(“一年一查”)的项目抽检范围,每年在检查H股会计师事务所时,抽检部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实现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的滚动覆盖。同时,加强对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
三是加强监管协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强化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并与香港方面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加强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