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越建筑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动等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1月22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责任人杨惠妍、陈嘉佳、杨泽辉。
决定书指出,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公司名称变动,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总经理变动,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惠妍,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嘉佳,董事、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泽辉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腾越建筑、杨惠妍、陈嘉佳、杨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