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
中心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探索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推动跨境征信领域“北上南下”试点
□深化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建设
□到2027年底要落地20个以上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的金融应用场景
当一位香港居民在深圳看中一套心仪房产,却因内地银行“看不见”他的信用记录而贷款受阻;当一家深圳科技企业赴港融资,却因香港金融机构无法核实其真实经营状况而被压低授信额度……这些曾困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互通的“信用盲区”,正逐渐被照亮。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加速,深港金融合作迈入新阶段。近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携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下称《方案》),明确提出推动跨境征信“北上南下”试点,深化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建设,破解长期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对称难题。
港人北上信贷需求升温
过去,深港跨境信贷实践多集中于“南向”流动,主要表现为内地企业借助香港平台进行海外融资、内地居民在港开设银行账户等。此类业务大多依托深圳跨境数据验证平台(DVP)实现,微众银行、富融银行、东亚银行、工银亚洲等多家机构已有实际落地案例。
但如今,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不断深化,跨境金融需求正悄然发生转变。不少香港居民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无论是日常消费、置业安居,还是创业经营,拥有一张内地信用卡或获得本地信贷支持,已成为他们在大湾区长期生活与发展的刚需。
上海证券报记者在走访深圳多家银行时了解到,实际上,内地银行对拓展香港客户群体持积极态度,普遍重视来自香港的新增客源。在评估过程中,会重点关注客户的贷款水平、账户结欠情况及还款能力等关键信用指标。至于信用数据来源,除目前广泛使用的央行征信报告外,一家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向上海证券报记者介绍,税收、社保等数据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更全面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
不过,这些数据在跨境场景下的可靠性及合规使用,仍有待进一步探讨与验证。
在此背景下,政策层面积极回应了市场新动向。《方案》称,将探索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同时,推动跨境征信领域“北上南下”试点。深化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建设,聚焦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信息等跨境验证场景,助力企业降低跨境融资成本。《方案》还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要落地20个以上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的金融应用场景。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可持续金融技术工作组专家陈钰什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方案》勾勒的是一条“制度框架+技术平台+试点场景”相耦合的路径:一端是为信用信息跨境验证提供监管共识和合规边界;另一端是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为试点提供政策和物理空间载体。
深港试点打通“信用孤岛”
当前跨境征信互通的突破并非无源之水。在顶层设计明确之前,深港两地的相关机构早在非正式渠道与区域性合作框架下进行了多维度探索,这些前期工作为后来的系统性制度安排提供了关键的实践依据与操作基础。
从发展情况来看,2024年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试点就已开始,在香港和深圳先行先试,通过两地征信机构合作建立连接;今年4月开始同步应用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主要是在流程上加入了验证步骤,让资料可在内地企业及个人客户授权下在香港获得认证。
除了深圳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以外,跨境征信互通(CBCR)是实现深港跨境信贷两项试点计划中的另一项。目前,中银香港、汇丰香港、渣打香港已在跨境征信互通的框架下落地内地中小企业在港贷款相关案例,涉及企业类型包括数码旅游平台、跨境物流公司等。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披露的数据,自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试点推行以来,截至今年10月,已协助逾10家企业及10位个人客户完成2.6亿港元贷款审批。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10月10日在跨境征信及数据验证研讨会上表示,跨境征信合作至今已有多个“南下”“北上”试点个案落地,包括企业及个人的开户和信贷申请,例如企业贷款、个人信贷和房屋按揭等。
对于推动跨境征信互通的原因,陈钰什表示,主要是为了解决深港金融活动中长期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深圳个人贷款或企业赴港融资、并购或发债时,香港金融机构难以全面获取其在内地的信用与经营数据,主要依赖企业自报材料和人工核验,导致出现融资成本高、审批周期长、额度紧的“跨境信用折扣”现象。
“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融资也面临相同困境。加之两地金融数据跨境传输监管严格,信用信息无法简单‘打包出境’,致使金融开放进程滞后于其他要素流动。”陈钰什说,《方案》推动跨境征信“北上南下”试点,并深化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建设等举措,实质是将跨境征信流通视为提升融资便利、深化数字金融、共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