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25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剑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平威、邢晓瑛。
该决定指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投资)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执行或未充分执行多项审计程序。一是中喜所未执行穿行测试、控制测试、重要组成部分的确认等审计程序。二是中喜所未充分执行银行账户流水检查、部分科目的凭证检查、重要原始单据检查、计提累计折旧和摊销的复核等实质性审计程序。
二、多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函证方面。一是中喜所未对函证地址进行验证和确认。二是对于部分回函异常的情况,未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并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方面。中喜所在对珠江投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关注到部分款项未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也未对欠款方还款能力进行验证,未关注到部分欠款方存在已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导致未能识别出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三)存货方面。中喜所在进行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未考虑销售过程中的税费、部分项目中参考售价选取不符合实际情况,导致未能识别出公司存在存货跌价准备。
(四)投资性房地产方面。中喜所取得评估师提供的评估咨询报告后,未对评估咨询报告的内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进行复核。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平威、邢晓瑛作为珠江投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平威、邢晓瑛采取出具警示函与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