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廉政公署(以下简称“廉署”)官网11月24日消息,廉署于11月21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时任助理副总裁,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15万港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机密资料。另有两名涉案人士被控妨碍司法公正,涉及廉署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针对内幕交易的刑事调查。
涉案被告谭卓彦(38岁)为港交所上市部资讯科技组前助理副总裁,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同案被告周子刚(38岁)及邓庆俞(39岁)则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
目前,上述三人已获廉署保释,案件定于11月2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后续将申请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据悉,廉署此前接获香港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指称案件牵涉内幕交易,随即展开联合调查。调查显示,谭卓彦在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获授权取阅港交所相关的电邮,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机密资料及文件。按规定,有关资料仅限指定上市部人员于执行公务时取用,并且不得向未经授权人士披露。
据指控,谭卓彦涉嫌于2024年6月及12月,从周子刚方面接受两笔贿款共15万港元,以向周子刚披露他从港交所电邮系统非法获取与股价相关的机密资料。
此外,周子刚与邓庆俞涉嫌于2025年3月4日,就周子刚怀疑涉及内幕交易的刑事调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当中包括周子刚涉嫌指示邓庆俞保管共约390万港元现金、两只总值逾100万港元的手表及一部手提电话,并干扰邓庆俞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运作,以影响调查。
廉署表示,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后续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或检控其他涉案人士。本案调查过程中,廉署与香港证监会紧密协作,并获港交所全力协助。
廉署强调:“廉署致力维护香港金融市场廉洁,面对任何破坏市场公平运作的贪污及违法行为,必定会坚决执法,绝不姑息。因应本案发现的情况,廉署已协助港交所检视与强化相关系统,以预防同类事件再发生。”
11月25日,港交所方面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港交所秉持最严格的诚信及专业标准,严肃对待此次事件。港交所在廉署及香港证监会进行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和配合。港交所持续检视其营运,致力加强内部监控及优化相关流程。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港交所无法就此作进一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