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02:06:40 股吧网页版
“放开了额度就别买了”,投资者躲闪银行理财“定向魔术”
来源:华夏时报网

  “刚买没几天就开放额度了,看来得‘跑’了。”日前,一位购买了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R2中低风险理财的投资者曾向记者感慨。

  该投资者的感慨很快“应验”。11月4日,该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5.15%,而在短短二十天后,截至11月24日,该产品成立以来收益率已降至4.58%。

  这种短期高收益后迅速“变脸”的现象并非孤例。今年国庆期间,某产品近一月年化收益率曾从节前的6.96%骤降至节后的2.799%。这一现象背后,正是一场利用信托专户 “T-1估值”模式进行收益腾挪,打造收益榜单的隐秘游戏。

  做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购入

  “放开了额度就别买了。”

  “这个产品增发了2亿(元)额度,是时候撤了。”

  在社交平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流帖子中,始终不乏对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讨论。记者注意到,对于许多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来说,产品增发额度往往被视为“退场”的明确信号。有投资者直言,在资产配置中,新发产品往往最受青睐,常常需要“抢额度”,而当产品放开额度/增发额度,产品收益空间往往会缩小,就“该撤了”。

  这一现象已在多只理财产品上得到印证。以今年国庆节的部分假日理财产品为例,记者发现,有理财产品在9月中旬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为6.96%,到了国庆节后,该产品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已下降至2.799%;有理财产品9月下旬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为5.62%,但到了10月9日,其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下滑到了3.90%。而在节前,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往往是产品的重要卖点。

  虽然部分投资者会对此情况感到不满,但一些长期关注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早已对此见怪不怪。也因此不少投资者会频繁调整仓位,“抢购”新发产品。有投资者直言,新发产品收益率往往更值得期待,而产品放开额度往往是赎回的信号,“新发产品开始显示区间收益率也是要放开额度的一个信号,因为要吸引新投资者入场,额度充足的产品收益率往往也不会高。”

  银行理财经理对此现象心照不宣。有银行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新发产品收益率会相对较高,高收益率大概会持续一个月,后续会回归到正常水平”。

  针对部分理财产品购入后收益率下降的情况,有理财经理则向记者坦言,理财产品短期业绩有很多偶然因素,部分理财产品在部分时点会出现阶段性的收益率上浮的情况,所以“购买理财产品时建议参考更长期的历史表现”。

  理财产品的获客焦虑

  这种拉高短期收益率的操作背后,正是近期市场热议的通过信托专户 “T-1估值”模式腾挪理财产品收益的玩法。

  所谓的 “T-1估值”模式,即理财公司将多只产品资金汇集于同一信托专户,形成实质上的“资金池”。而后,投资经理在交易日(T日)收盘、已知市场涨跌的情况下,在市场上涨时,安排打榜新产品以较低的T-1净值申购,全额捕获T日上涨收益;在市场下跌时,安排其以较高的T-1净值赎回,将当日亏损转嫁于资金池内。通过这番设计,本属于众多老产品持有人的收益,被悄然转移至少数打榜新品,实现了新老产品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有业内人士直言,通过投资一些稀缺、高收益资产,新发小额产品比较容易拉升收益,“收益高大家才会买,有销量才能有规模”。

  此类“规模情结”催生的操作花样百出。除T-1估值外,还包括此前已被叫停的平滑信托、自建估值模型等,本质上都是绕开“资管新规”估值要求进行的尝试,其背后折射出在“资产荒”大环境下,银行理财的获客焦虑。

  “过去几年资本市场的赚钱效应没有那么好,很多资管产品的交付结果也不太好,所以客户对资管机构主动管理的能力普遍产生一些信任危机。”有理财公司高管直言,为缓解这种现象,银行理财正在资产配置上加速寻找和配置低波动资产,短期限的产品主要通过摊余成本法和低波动产品来布局,而长期限产品则可以选择投资一些非标准化债券等封闭式产品以降低波动性。在估值方面,尽量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包括收盘价估值等方法。

  而拉长时间看,那些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亮眼的“榜样”产品,收益基本会回归常态。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11月23日,理财公司存续开放式固收类理财产品(不含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84%,近6个月年化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35%,近1年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为2.29%,均环比下跌。

  而在监管层面,实际上也已对此类现象进行多次指导。

  2023年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明确理财产品展示过往业绩的要求,还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2025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其中强调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