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融”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陕西省委金融办会同陕西证监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联合制定《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关键领域,分层分类做好跟踪辅导,引导企业到合适板块上市,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申报科创板成长层,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交所等上市,支持优质A股上市公司以“A+H”股形式在港交所实现二次上市。
强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引领作用。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围绕主业开展资源整合,完善上下游产业链,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实现整体上市。重点推动主业不突出、经营效益差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转型升级,恢复再融资能力,依托资本市场做优做大做强。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适度开展跨行业发展,提升产业协同效应扩大业务领域。充分发挥省级并购基金作用,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多元化并购金融产品。
健全监管协作机制。坚持央地协同、部门联动,完善准入审核、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的监管体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涉金融经营主体准入登记管理的要求,优化实施私募基金市场主体登记综合研判会商机制,强化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评估机构备案及日常监管协作机制。督促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夯实合规风控基础。推动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并购重组,支持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走出去”,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