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4:14: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顺利通过封闭验收
来源:界面新闻

  11月28日,海关总署牵头的国家十部委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进行联合验收,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这一全国首家全新特殊类型区域将为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注入新动能。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合作区”)于2024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界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规划面积约0.44平方公里。作为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把“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着力打造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

  已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监管设施、智能化卡口系统、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完成先行启动区封闭设施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建设,实现区域封闭式管理,建成境外人员国际侧联检区、境内人员国内侧进出区通道等分类管理设施。允许全球各国受邀人员免办签证进入,并叠加适用口岸签证、一站式提供延期停留等便利化措施和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中外人员跨境商务交往活动需要。同时,区域还完成商业、餐饮、休闲、专项服务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商务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央视新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