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
11月28日,贝壳财经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有效推进了公平竞争,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依然有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除法定情形外,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进行计算。”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以及“亮证经营”义务,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有的平台内经营者虽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其在线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也未办理纳税申报,严重影响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以来,税务部门不再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张巍表示,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能够精准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记者还了解到,前期,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能够快速精准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对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张巍建议,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推进部门协同共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持续助力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