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对象包括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公安部30日消息,为规范公安机关对网络空间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充分调研论证,公安部对2018年制定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及监督检查内容等。《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该办法监督检查包括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的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包括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该办法主要对被检查对象是否履行法定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明确了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同时,明确了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期间的监督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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