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根据上交所日前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46,简称“嘉和美康”)因信披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具体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和时任财务负责人任勇。
经查明,2025年4月30日,嘉和美康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成本确认存在跨期错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根据自查结果对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其中,2022年利润总额调减405.44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4.81%,净利润调减344.6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8.46%;2023年利润总额调减1134.78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69.95%,净利润调减1021.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50.35%。
上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任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最终,上交所决定对嘉和美康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及其高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报告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
资料显示,嘉和美康主营医疗信息化软件、计算机硬件及医疗器械、提供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及维护服务。
根据该公司公布的2025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亿元,同比下降30.7%;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4126万元变为亏损1.74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4399万元变为亏损1.76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75亿元,同比下降7.9%。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1亿元,同比下降36.6%;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379万元变为亏损5728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325万元变为亏损5783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